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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单一来源2019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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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采购2019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2019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十六层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34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9促进高校内涵发展定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 BJJF-2019-44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6716972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按照学校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实施的相关要求,结合组织开展我校教师海外研修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校将利用2019年海外研修项目经费开展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基金委”)秘书长办公会直接领导下的,2000年首批经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成立的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机构。提供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服务;承办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主办的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服务;及受委托管理部分自费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为国内外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类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提供服务。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十六层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汪升华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姓名 李琛 职称 教授 工作单位 北京联合大学

姓名 陆俊 职称 教授 工作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论证意见: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基金委”)秘书长办公会直接领导下的,2000年首批经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成立的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机构。提供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服务;承办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主办的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服务;及受委托管理部分自费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为国内外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类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提供服务。

东方国际自2005年始,依托基金委海外研修基地,为国内重点高校以自筹经费方式选派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学习提供服务平台,并独创了具有全程管理特色的访问学者项目,包括:

1. 为访问学者设立公共讲座课程,包括英语提高课程、跨文化交流、公共演讲、国外高教体制介绍、教学法、科研写作、大学图书馆资源利用等。在安排公共课程前还与拟派出教师本人沟通联系,提供讲课教师学术背景介绍以及可选的课程目录,与教师共同确定公共课程内容。

2. 根据教师的学术要求,为访问学者匹配合适的导师或学术联系人,同时为学者安排每学期旁听1-2门专业课程。

3. 对教师访学期间的学术活动及参加公共课程情况进行实时管理,除对公共课程进行考勤外,还要求学者定期提供访学汇报(12个月访学提供3次汇报,6个月访学提供2次汇报),详细说明学术交流情况,并由访学接待学校的学术负责人或导师进行审核并做出鉴定评语,定期发给派出教师的国内学校负责部门。

4. 为访问学者提供寻找住宿、代发生活费、订购机票、出国行前教育、访学期间情况沟通等一系列服务。

东方国际提供的访学项目既实际上保证了访学期间我校对访学教师的实时管理,又保证了访学学术内容的丰富、全面。

另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目前北京市从事办理出国访问学者服务的机构非常少,而这些机构一般只负责为教师申请国外大学的访学邀请函及签证咨询服务,不提供公共课程和出国行前教育,对访问学者在国外的学习过程也没有管理和跟进,基本是访问学者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这种松散且缺乏管理的访学安排往往会导致派出教师没有将主要时间集中在学术方面,甚至学业荒疏,因而使访学效果大打折扣,浪费了学校有限的出国研修经费,也达不到学校资助教师出国访学的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5-11 09:00至 2019-05-17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王晶,联系电话:66074930),以及使用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8395234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意见 (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专家论证意见 (2019年秋季海外研修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