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批复函编号:房财政采[2019]588号】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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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961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云江、王广远

项目联系电话:010-88019358-82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

联系方式:钱新磊 010803659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云江、王广远 010-88019358-8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264.4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1:05 至 2019年10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份文件均需加盖公章),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基本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人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有一方满足即可):1)截止2018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2)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2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有效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证明材料:银行存款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基金、私募基金等);3)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表: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近五年(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至少有一项国内投资建设并自行运营1项2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或申请人至少有一项在国内投资改造并自行运营1项2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业绩材料);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7)外地企业需提供企业进京备案信息资料(适用于施工企业)。3、联合体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能超过三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联合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0-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芭蕾雨悦都西侧房山区水务局213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政府方不出资入股,由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房山区水务局作为签约主体,与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7850m³/d。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改扩建项目,属于水利建设行业。拟对155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按照未建站村、已建站村、单户等情况分为3大类,总共涉及污水处理站134座。其中:
1)125个未建污水处理站村庄
新建污水处理站89座,其中:永久处理站86座,临时污水处理站3座,共设计处理规模15295m3/d;配合污水收集系统新建集污池8座,总容积650m3。
2)29个已建污水处理站村庄
新(增)建污水处理站6座、改扩建处理站3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站36座,同时新建厂站配套建设200m3集污池1座。整体改扩建后,处理能力达到2555 m3/d。
3)1个村庄(周口店镇泗马沟村)为单户新建净化设施,建设单户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5套。
4)在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站(包括永久处理站和临时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设施98套。
 (3)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合作期25年(含建设期3年)。
(4)运营服务范围
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包括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涵盖的城关街道、拱辰街道、阎村镇、青龙湖镇、河北镇、佛子庄乡、大安山乡、良乡镇、周口店镇、南窖乡、霞云岭乡、石楼镇及史家营乡13个乡镇的总计处理规模为17850m³/d的所有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房山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能超过三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

 

GXTC-A-1961004-北京市房山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处理站一片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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