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采购〔2021〕940号
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推动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要求,从2021年6月起组织开展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统筹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本次监督评价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监督评价工作组。
二、请各区选派专人参加监督评价工作组,并于6月7日前上报参加工作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三、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社会代理机构为主,如发现属于采购人、评审专家等责任的相关问题线索,将进一步延伸检查。
四、各区财政局按照要求拟写本区监督评价工作报告,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上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续按照市区监督范围职责分工,分别启动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程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55592907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5592908
附件:1.2021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