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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会议定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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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采购〔2018〕2440号

市级会议定点供应商:
  近日,我局收到市纪委关于建议对会议定点供应商依规处理的函。该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虚列人数和会期,为办会单位开具虚假的结算单。我局要求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框架协议和相关规定,取消了该供应商的会议定点供应商资格。
  为规范市级会议定点供应商的服务,根据《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再次重申以下要求:
  一、市级会议定点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框架协议和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参会人数、会场规模和举办时长等提供相应的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严禁开具虚假的结算单。违规事实一经查实,将取消会议定点资格。
  二、市级会议定点供应商必须充分配合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依法检查工作,接受监督。

北京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9日

  (联系人:彭兴洋;联系电话:68423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