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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道路运输服务(搬家服务)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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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道路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搬家服务”)已纳入《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为做好2018年两个项目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及标准》实施后,到以上两项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中标结果产生之前,市属各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搬家服务采购项目应执行以下规定: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委托市采购中心代理采购;未超过限额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以上两项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中标结果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根据以上规定签订的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者搬家服务的采购合同,时间不得超过1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市采购中心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合同。

  市采购中心合同备案联系人: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周梦婷 83916693

  搬家服务 王为民 83916688

  三、以上两项定点服务项目入围中标结果产生后,市属各单位关于这两项服务的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已经签订的合同可以继续执行。

  四、各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李伦华;联系电话:68416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