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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采购人评价将作为海淀区协议采购供应商管理的重要手段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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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海淀区协议供应商管理,提高协议采购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服务水平,海淀区财政局借鉴北京市等地区协议供货商管理方式,制定了《海淀区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海财采购[2017]770号),办法分总则、一般规定、定点(协议)采购程序、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及应用、附则共六章二十一条,通过采购人评价、价格评价、交货评价等七个评价指标,考核协议供货商的管理服务水平、价格优惠承诺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核结果在海淀区财政局官网公布,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并对其进行约谈。

   该办法旨在强化采购人评价的重要性,并将此作为协议供应商考核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采购人参与协议供应商管理的积极性,放权于采购人,深入贯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改革理念。

   2018年我局将根据本办法的内容,对海淀区部分协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来源:海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