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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78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实施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联系人:袁林;联系电话:8854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