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工商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阜成路校区建筑物外立面修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阜成路校区建筑物外立面修缮
项目编号:JBZC2020_014213_000001-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熊若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6、010-63695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10-68984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静淑、熊若希,010-63905976、010-6369597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阜成路校区建筑物外立面修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北京工商大学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阜成路校区建筑物外立面修缮,主要包括教二楼、教三楼及食堂的外立面拆除、外墙真石漆、落水管、教二楼外门窗新做等改造内容(其它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9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具备《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为本项目某包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磋商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369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1-19 09:00至2020-01-23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2-11 09:00至2020-02-11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2-11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华招标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XHTC-GC-2020-001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2、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邮 编:100036
E-mail:xiongruoxi@xhtc.com.cn
电话:010-63695999
传真:010-63695988
联系人:熊若希(分机5978)、赵静淑(分机5976)
购买标书款及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熊若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6、010-6369597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