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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2019首都科技创新成果推介--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科学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首都科技创新成果推介--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首都科技创新成果推介--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项目编号:PXM2019_177312_000017-JH002-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旭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0043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科学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辰路9号院北京科学中心

联系方式:刘伟帅,010-83059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旭梅,010-680043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6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性质:服务

2、项目概况: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是首都科技创新成果展面向校园的重要途径,致力于通过丰富的科普活动营造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传播氛围、厚植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的沃土、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实现科技、教育资源共享,促进首都科技创新成果与创新精神的传播和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

3、磋商内容:

1)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场,每场活动参与者不少于800人,活动时长一至两天;

2)每场活动提供并演示前沿科技项目不少于18项,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类(3项)、航空航天类(3项)、交通创新类(3项)、智能生活类(3项)、信息技术类(3项)、脑科学类(3项)等;展品需配备棚房和桌椅;

3)针对活动主题及展项开展科学教育,每场活动发放与之配套的科技体验包不少于800个;

4)每场活动的场地设计及搭建,包含:场地设计、背板设计、logo贴纸、现场舞台搭建、异型LED屏边缘造型、拍照墙、整体视觉系统(含液晶显示屏幕、标识设计等)、音响(规格:主扩音箱,低音音箱,模拟调音台,均衡器)、数字化展示系统(规格:虚拟现实体验1套,移动多媒体电子屏1套);

5)每场活动科技表演不少于3个;

6)每场活动含科技创新知识互动竞答环节;

7)结合每场活动,提供图片、视频、H5、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的线上宣传素材,和海报、条幅等线下宣传;

8)服务教师满意度≥90%,服务青少年满意度≥80%;

9)活动的完成期限为2019年12月。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7-26 09:00至2019-08-01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座综合楼61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8-07 08:30至2019-08-07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辰路9号院北京科学中心3号楼八层东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8-07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辰路9号院北京科学中心3号楼八层东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旭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00434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采购政策;

3、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 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 ”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7]2067 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 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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