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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通用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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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6583-XM001

二、项目名称:通用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天凯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41号

中标金额:153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华天凯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41号 91110102751319768P 153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华天凯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 153万元 153万元 1.供餐以自助形式为主,现场制作为辅。2.早餐:面食5种,流食4种,小菜(自制)2种,咸菜2种,蛋类2种。3.午餐:热菜6种,凉菜(自制)4种,主食6种,汤、粥各1种,现场制作1种,水果1种。。4.晚餐:热菜3种,主食2种。5.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变换花色品种,每周四前向采购人提供下一周食谱,经采购人主管审核后执行。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为西城区检察院职工餐厅提供完善餐饮服务工作。包括食材的采购和提供最低不少于14名食堂服务人员。

合同履行日期:本次招标合同签订服务提供期限为一年,但成交有效期为年,在工作内容、人员数量等实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以本次成交金额作为合同金额,按年度签订之后两年的服务合同,如因食堂工作安排调整、财政预算变动或财政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续签之后两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淑英、李向阳、徐怡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4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成交价格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标准和方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三区18号楼        

联系方式:徐老师,010-59555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壹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403            

联系方式:王易,010-6765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

电 话:  010-67658521

通用公用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