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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示范中心加装空调风机盘管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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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示范中心加装空调风机盘管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A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1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8925-XM001

项目名称:示范中心加装空调风机盘管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6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需求

01

示范中心加装空调风机盘管施工项目

37.623

为保障汇爱大厦公共区域及部分功能房间供暖温度,拟在部分未设计安装空调的设备机房、功能房间及公共区域加装空调风机盘管,拆除原有顶棚,安装空调管道同时增加风机盘管、风盘温控器及安装管道、电管、电缆、接线盒吊顶的拆除恢复及安装后进行恢复原有吊顶等,施工内容根据图纸实际位置施工,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3.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4.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4.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申请人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的扫描资料(须提供网页查询路径));

(7)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申请人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29至2024-10-1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A06。

方式:

现场购买。须携带如下资料:(1)如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须含本项目名称及领取文件事宜)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应格式填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0-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等。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开标前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3号        

联系方式:窦老师,010-8377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甲17号院            

联系方式:张璐,010-63957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

电 话:  010-6395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