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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金融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北京金融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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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金融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6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058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金融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本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13名(含)服务人员及驻场车辆1台常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各审判庭室开展提供电话送达、来院领取、电子送达、EMS专递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25 至 2024-07-0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6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 号)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 号)

(6)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 号)

(7) 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 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9)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 《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1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2.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采购方式(供应商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开标地点,现场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金融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9号院        

联系方式:赵振波,010-61306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马世鑫,010-84045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世鑫

电 话:  010-84045836

投标邀请--集约送达(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