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 市级招标公告 2016-05-13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EIECZB01-16JX089

  2、采购人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3、采购人联系方式:010-56118630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一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麻醉机及麻醉监护仪采购项目

  7、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品目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1-1

麻醉机

气动电控呼吸机

9台

225万元

1-2

麻醉监护仪

同屏显示波形通道数≥8,参数窗口≥19。

9台

189万元

 

  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的1包或多包,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8、采购货物用途:用于医疗

  9、标书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8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0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1、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

  13、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层会议室。

  1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5.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5.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5.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七条的规定。

  1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16、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7、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陆炜、张涵睿

  电话:010-59893113、59893116、59893117

  传真:4008266163转1360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18、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帐  号:340263902979

  1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9.1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9.2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9.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9.4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9.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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