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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局直属单位导引管理系统和标识标牌更新、配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局直属单位导引管理系统和标识标牌更新、配备

项目编号:XM-000004131218052500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鹏

项目联系电话:8392844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局直属单位引导管理系统和标识标牌更新、配备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zfcggg/t20181022_1040855.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删除原招标文件评分要素商务部分中评分标准中专业能力中: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展览定点服务资格的得5 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复印件,同时现场提供原件,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可查询,统一查询官方网址为:http://www.bgpc.gov.cn/,不得出现暂停或失效、撤消等字样否则不得分)及分值5分

2. 原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分值30分现更改为25分

3. 原招标文件中评分要素价格部分分值30分现更改为35分

4. 原招标文件中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价格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X30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80%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则,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X35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80%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则,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价格30分,商务30分。项目设计30分,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分:更改为: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价格35分,商务25分。项目设计30分,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分

7.原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9点30分现更改为2018年11月28日13点30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猛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金泰地产大厦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10756963

 

标识标牌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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