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大剧院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促进各方与大剧院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提升国家大剧院战略及长期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和品牌形象,为战略以及长期合作伙伴刊载广告,并赠送讲演结合的艺术活动,刊载有新闻价值的新闻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2.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国家大剧院》杂志自2013年1月起正式公开出版发行,业务运营由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国家大剧院》杂志作为国家大剧院的官方刊物,创刊以来始终秉持着大剧院人民性、艺术性和国际性的办院宗旨,以积极传播推广高品位、高水准的中外高雅艺术为重要使命,真实地见证了国家大剧院的发展与成就,生动地记录了北京及全国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密切地关注着世界舞台艺术发展的动向与趋势,在国内期刊市场上目前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同时,《国家大剧院》杂志近年来利用资源和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各类艺术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为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国家大剧院积极开展赞助合作工作,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银行、中国人寿、金融街资本、新奥集团及劳力士等建立了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伙伴为剧院发展运营提供一定金额的赞助支持,大剧院则为各家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回报和服务,助力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传播,实现共赢。 根据国家大剧院与合作伙伴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提升国家大剧院合作伙伴的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国家大剧院需在《国家大剧院》杂志显著位置刊登相关合作伙伴的广告。根据《国家大剧院》杂志的出版周期,并综合考量各方合作伙伴的需求等,最终确定每期需在封二跨页、第一跨页、第二跨页、第三跨页、第四跨页及第五跨页位置刊载合作伙伴广告共计12P,全年12期,总计144P。同时,国家大剧院为促进与各合作伙伴的长期友好合作,拟按各合作伙伴需求为其定制艺术活动10场,每场活动不低于1.5小时。其中,有新闻价值的稿件将刊登在《国家大剧院》杂志上。以上均由《国家大剧院》杂志负责提供相应服务。 综上所述,《国家大剧院》杂志除按相关协议刊载广告外,还必须同时具备按合作伙伴以及国家大剧院要求举办各类艺术活动以及新闻稿件采写的能力,故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 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采购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为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国家大剧院演艺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5日至 2024年10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10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电话:010-6655096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99505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2024年10月14日
《国家大剧院》杂志广告投放-单一来源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