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于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点00分,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2023年11月27日“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重新发布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1点00分,只有1家供应商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2023年12月27日北京朝阳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废标公告。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专业性非常高,且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29日至 2024年01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侯钰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联系电话:010-8523107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2108225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pdf; (2)代理机构说明函.pdf;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