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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单一来源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征求意见公示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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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采购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申请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第7包:武汉金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8包: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9包:融创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10包:北京东方日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11包: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第12包: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14包: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第15包:北京迈威兰特科技有限公司;第16包:北京健步永康贸易有限公司;第17包:北京周天华枫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第18包:北京凯弘达科技有限公司;第19包:海门市五洋实验器材经营部;第21包:北京市宣武京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光胡同5号,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 010-59830815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 1906-HXTC-IS123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修海龙, 联系电话:010-6398867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刊登招标公告,同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第7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8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9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0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1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2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4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5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6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7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8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19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第21包有1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8月7日上午09:30,在规定时间内第7包仅有一家投标商(武汉金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8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9包仅有一家投标商(融创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0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东方日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1包仅有一家投标商(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2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4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5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迈威兰特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6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健步永康贸易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7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周天华枫医疗仪器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8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凯弘达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第19包仅有一家投标商(海门市五洋实验器材经营部)递交投标文件,第21包仅有一家投标商(北京市宣武京新医药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中无要求或表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质疑。

此次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仅有上述投标商参与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上述包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第7包:武汉金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8包: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9包:融创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第10包:北京东方日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11包: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第12包: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第14包:北京新华执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第15包:北京迈威兰特科技有限公司;第16包:北京健步永康贸易有限公司;第17包:北京周天华枫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第18包:北京凯弘达科技有限公司;第19包:海门市五洋实验器材经营部;第21包:北京市宣武京新医药有限公司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详见附近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8-19 00:00至 2019-08-26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010-59830815),以及使用单位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光胡同5号,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 010-59830815)。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 单一来源公示公告-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doc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单一来源公示公告-结核病防治项目试剂、耗材及防护材料采购(第二部分).doc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