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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单一来源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征求意见公示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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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采购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发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统计局申请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发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19层1906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统计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 联系人:李清海, 联系电话: 010-83547137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发 BJMSJY-190068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斯斯, 联系电话:010-6351888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明确要求本次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由国务院经普办统一下发并在国家和省两级部署使用。北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满足国家需求基础上,反映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增加了普查表或指标。

由于北京增加的内容与国家普查表、指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需要与国家要求的普查数据处理在同一时间、同一数据处理平台上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查询、数据上报、数据验收、单位查重码等工作。为满足北京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求,需要在四经普非一套表系统和移动终端采集软件上扩展功能。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满足国家需求基础上,为反映北京经济发展特点,增加了普查表指标。增加的普查表或指标与国家普查表或指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要求其功能与国家级系统保持同步。

本项目涉及的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原来是由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承建开发。本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19层1906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

姓 名

邢燕丽

职 称

教授

工作单位

北京农学院

论证意见

北京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满足国家需求基础上,为反映北京经济发展特点,增加了普查表指标。由于新增内容与国家普查表指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需要在原四经普非一套系统和移动终端采集软件上扩展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故建议采用参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2:

姓 名

张信纯

职 称

教授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论证意见

本项目涉及的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系统原来是由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承建开发。本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增加部分普查表和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专家3:

姓 名

姜旭

职 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国家信息中心

论证意见

因北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满足国家需求的基础上,增加的普查表或指标与国家普查表或指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要求其功能与国家级系统保持同步。

根据项目的特殊性,确保北京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故建议采用参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7-22 00:00至 2019-07-29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统计局(联系人:贺燕英,联系电话:010-8354703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统计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36号,联系人:李清海, 联系电话: 010-8354713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系统开发.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系统开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