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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一来源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征求意见公示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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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采购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申请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西街7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联系人:韩书进, 联系电话: 010-83979357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 TC190R6EL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英, 联系电话:010-62108053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国家法定的体育赛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活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9年9月8日至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北京作为首都组团参与全国民族运动会,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展示民族体育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要求,北京市经考察、选拔、协商三个过程,确定参加14个竞赛项目、9个表演项目。按照基地建设与竞赛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北京市民族体育特色。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专家组建议采购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项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4个竞赛项目、9个表演项目符合应标资格的分别是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北京体育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北京西藏中学、北京市沙河镇南一村陀螺训练基地、北京市顺义南彩第二小学、北京金邦信国际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怀柔区喇叭沟门民族小学、北京市门头沟京西太平鼓民间艺术团、北京市空竹协会、北京延昌骑射有限公司。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西街7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协会:167.56万元

承担内容:统筹北京市代表团各项目训练、组织及保障代表团工作、承担毽球竞赛项目,及冰蹴球、冰嬉、中幡共三个表演项目的组队训练等工作。

2、北京体育大学:52.67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武术、摔跤、蹴球、板鞋、高脚竞速、押加6个竞赛项目;1个舞龙表演项目。

3、中央民族大学:67.17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民族健身操、木球、陀螺(男队)、龙舟4个竞赛项目。

4、中国农业大学:24.23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花炮竞赛项目。

5、首都体育学院:12.77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珍珠球(女子)竞赛项目。

6、北京西藏中学:13.07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珍珠球(男子)竞赛项目。

7、北京市沙河镇南一村陀螺训练基地:3.11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陀螺(女队)竞赛项目。

8、北京市顺义南彩第二小学:12.55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一个花样跳绳表演项目。

9、北京金邦信国际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35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一个雪垒表演项目。

10、怀柔区喇叭沟门民族小学:12.55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一个二魁摔跤表演项目。

11、北京市门头沟京西太平鼓民间艺术团:15.35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一个太平鼓表演项目。

12、北京市空竹协会:9.75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一个空竹表演项目。

13、北京延昌骑射有限公司:7.53万元

承担内容:负责组织射弩竞赛项目。

以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属非奥运项目,参与人群较少,且规程规定个人赛必须是少数民族身份,竞赛团体少数民族比例成分须大于73%以上不等,北京作为散杂居城市,达到此标准较困难,因此北京市选用固定开展以上项目的4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为项目基本组织落实单位,并参照2018年市民族运动会参赛成绩和参与度较好的城区队伍作为承担项目单位,在选择方向上是准确的。以上13家单位均为全市范围内唯一开展项目、或成绩优异且唯一符合运动会少数民族运动员成分的参赛单位,在按承担项目组织、落实训练及参赛经验方面具有可行性、必要性和科学性。

专家论证意见一致确认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北京代表团参赛项目组织保障和训练经费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7-08 00:00至 2019-07-12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人:韩书进,联系电话:010-8397935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联系人:韩书进, 联系电话: 010-8397935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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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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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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