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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单一来源区委宣传部采购媒体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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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采购区委宣传部采购媒体服务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申请区委宣传部采购媒体服务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新京报社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东楼707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联系人:王兴辉, 联系电话: 010-8251071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区委宣传部采购媒体服务项目 海采(2019)0773号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玉峰、邓杰, 联系电话:010-6899505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经过前期的调研和走访,鉴于海淀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时间跨度所处的地位,要在今年众多的宣传亮点中脱颖而出,掀起一波属于海淀的宣传高潮,必须要在做好“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主题常规宣传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别于传统宣传渠道和宣传内容的方式开展工作。为此,区委宣传部拟在6-9月份期间利用相关市属都市类媒体的新媒体渠道开展系列形式新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APP、动新闻等全媒体传播渠道,通过H5动画、极简史长图、有理数、动新闻、APP置顶专栏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区70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各项工作成就,强化海淀整体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要求最终总覆盖人群数为2.3亿以上。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属都市类媒体覆盖用户2.3亿以上,能使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APP、动新闻等传播渠道,制作极简史长图、有理数、动新闻等产品的有且仅有新京报社一家媒体。  

新京报社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所属的媒体机构,由市委宣传部进行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作为北京地区早报市场第一的媒体,读者覆盖政、商、学界等各界及中产阶层。新京报社社作为全媒体原创内容平台,包括新京报社、新京报社网、拍者网、新闻客户端、数字报、微博、微信矩阵、动新闻、我们视频,每天生产超过350条原创内容,通过版权合作实现内容分发。作为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新京报社与腾讯、搜狐、新浪、凤凰、网易等各大门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UC等新闻聚合平台,爱奇艺、优酷等视频门户网站等均有深度合作,覆盖用户达到数十亿。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新京报社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东楼707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该项目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采购新京报社媒体服务项目,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为满足采购人迫切的采购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5-20 00:00至 2019-05-20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88488426),以及使用单位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联系人:王兴辉, 联系电话: 010-8251071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论证小组--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论证小组-专家证件.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论证小组--论证意见.pdf

论证小组-专家证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