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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单一来源预警信息发布费项目应急信息发布费及大数据分析征求意见公示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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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采购预警信息发布费项目应急信息发布费及大数据分析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申请预警信息发布费项目应急信息发布费及大数据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第1包:面向北京移动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第2包:面向北京联通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 第3包:面向北京电信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联系人:岳景东, 联系电话: 010-6840063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预警信息发布费项目应急信息发布费及大数据分析 HCBY-ZC-2019063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永洁, 联系电话:15210569431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总预算:654.7万元,共分3个包。其中第1包:面向北京移动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预算金额335.7万元;第2包:面向北京联通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预算金额186万元;第3包:面向北京电信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预算金额133万元。3个包均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相关说明:第1包: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需要通过基础运营商向北京移动客户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和重要提示信息。

鉴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是为北京移动手机用户提供服务的唯一运营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第2包: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需要通过基础运营商向北京联通客户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和重要提示信息。

鉴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是为北京联通手机用户提供服务的唯一运营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进行采购。

第3包: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有效增强社会公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需要通过基础运营商向北京电信客户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和重要提示信息。

鉴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为北京电信手机用户提供服务的唯一运营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第1包:面向北京移动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第2包:面向北京联通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6号 第3包:面向北京电信运营商手机客户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李洲杜 工作单位:北京环安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职称:高工

姓名:任春芳 工作单位:北京邮政信息技术局  职称:高工

姓名;连晓峰 工作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职称:副教授

论证意见:2019年4月25日专家组听取了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采购管理人员对拟采购服务的单一来源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过专家质询并讨论,一致认为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同意以单一来源形式采购该服务,建议尽快实施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4-26 12:30至 2019-05-06 17: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施博 ,联系电话:010-5557355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联系人:岳景东, 联系电话: 010-6840063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jpg

(2) 专家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单一来源公示【发布版】.pdf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jpg

专家论证意见.pdf

单一来源公示【发布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