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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单一来源残疾人维权服务管理经费电视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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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采购残疾人维权服务管理经费电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申请残疾人维权服务管理经费电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电视台 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联系人:马小洁, 联系电话: 010-6354728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残疾人维权服务管理经费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JXJY-ZB-2019-S-007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810183428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为目标,以维护首都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拟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制作和播出30期节目,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案例和政策宣传,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典型案例,及时跟踪报道和曝光,依法依规解决残疾人的合理诉求。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战略部署,宣传《宪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拟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拍摄制作播放10《助残行动 我们在路上》,每月1期,每期30分钟的专题片。

包号

采购内容

期数

分包控制金额

备注

1

《法治进行时》栏目制作播出

30期

94.5万

2

《助残行动 我们在路上》栏目制作播出

10期

190万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03月22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日止,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电视台报名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专家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无倾向性和歧视性,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加快采购进度,顺利推进本项目,故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电视台 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残疾人维权服务管理经费电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无倾向性和歧视性,招标项目程序及公告时间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但至投标截止日止,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电视台报名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罗燕翎

中国电影科研所

研究员

2

金淑琴

北京市市管局

高工

3

邹红梅

北京照普博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4-19 09:00至 2019-04-26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本级(联系人:李令艳,联系电话:010-63294455),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联系人:马小洁, 联系电话: 010-6354728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论证意见(电视台服务)(1).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 专家论证意见(电视台服务)(1).pdf

3、其他附件;

(1) 电视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docx.docx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专家论证意见(电视台服务)(1).pdf

专家论证意见(电视台服务)(1).pdf

电视台服务单一来源公示.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