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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采购行政村发射站日常维护单一来源公告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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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村发射站日常维护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第一包:门头沟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第二包:房山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第三包:通州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通州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1号 第四包:顺义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顺义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拥军路4号 第五包:大兴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大兴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七号 第六包:昌平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 第七包:平谷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平谷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旧城街8号 第八包:怀柔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9号 第九包:密云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密云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18号 第十包:延庆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 成交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73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张士春,
联系电话:010-6408141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行政村发射站日常维护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中介),
联系人:牛嘉韵 王欣,
联系电话:010-65004038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解决部分行政村收听不到和收听不好北京新闻广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在北京市10个区570个行政村及门头沟斋堂镇,通过建立小功率发射系统的方式,进行北京新闻广播补点覆盖,完成了北京新闻广播和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在行政村的无线覆盖。本项目对发射站日常维护服务进行采购,供应商承担行政村发射站点各行政村发射站内发射机及相关电源、配电等附属设备、天馈线、发射桅杆、信号接收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及维护。本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人民币717.6832万元。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中“委托其他单位承担运维任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代维单位并签署有效协议”的要求,考虑到各区广播电视中心是当地唯一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行政村发射站分布地域广、点位散,在系统设备运维、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处置等安全播出保障方面有严格要求,以区广电中心为依托,统筹协调当地力量,可以为发射站安全播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外区广电中心常年从事广播电视设备的运维工作,有多年的运维经验及技术维护队伍,从发射站竣工交付运行以来,这种模式保证了发射站安全运行。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各区广电中心购买服务。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第一包:门头沟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第二包:房山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6号;第三包:通州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通州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1号 第四包:顺义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顺义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拥军路4号 第五包:大兴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大兴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七号 第六包:昌平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 第七包:平谷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平谷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旧城街8号 第八包:怀柔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9号 第九包:密云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密云区广播电视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18号 第十包:延庆区发射站日常维护 供应商:北京市延庆区广播电视中心 成交人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73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袁建军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徐涛

职称

教授级高工

工作单位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姓名

彭兴艳

职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论证意见

各区广播电视中心是目前唯一承担北京市远郊区电视播出和安全运维的机构和责任单位,具有多年的运维经验和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针对广播电视行政村发射站点分布地域广、点位分散的难点,能有效整合、协调当地资源优势,保障各发射站点正常、安全运行。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广播电视播放的特殊性、安全性、延续性、专业性的刚性条件,同意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并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签订运维协议。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4月04日至 2019年04月1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张士春,联系电话:010-64081418),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联系人:张士春, 联系电话:010-6408141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2).pdf;

 

 

                                            2019年4月3日

 

 

专家论证意见(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