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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一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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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7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 联系人:纪芳, 联系电话: 010-83979612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 0702-1941CITC2W14

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笛, 联系电话:010-6334862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按照上报市政府《北京市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制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在北京市2019年“两品一械”市抽实施工作方案中,对本年度市抽工作的总体安排、任务分配、抽样检验要求、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检验报告送达以及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并根据相关业务处室需求,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针对“4+7”国家药品采购试点品种、基本药物、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部署开展专项抽检。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是北京市依法设置的医疗器械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法承担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检验(监督抽验、委托检验、注册检验)工作等。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关于“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中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将项目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故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五十七条“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目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为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故可承担该项目检验工作。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7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吕新兵,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副主任医师牟文斌,北京协和医院,高工王玉良 ,北京急救中心,医疗检验师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4-01 00:00至 2019-04-08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袁林,联系电话:010-5559241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联系人:纪芳, 联系电话: 010-83979612 )。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3、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doc

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pdf

3、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