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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一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抽验经费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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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抽验经费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抽验经费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 联系人:纪芳, 联系电话: 010-83979612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抽验经费项目 0702-1941CITC2W13

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大雁、吴笛, 联系电话:010-6334862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采购项目内容:药品监督抽检;药品监测抽检;进口药品专项抽检;化妆品监督、监测抽检;药品包装材料监测抽检等检验任务。1.药品生产环节安排监测抽检850件;2、药品批发环节安排抽样2000件,其中监督抽检1000件,监测抽检1000件;3、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安排抽样1650件,其中监督抽检500件,监测抽检1150件;4、进口药品专项安排抽样3620件;5、药包材使用环节安排抽样85件;6、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安排抽样1000件。在北京市2019年“两品一械”市抽实施工作方案中,对本年度市抽工作的总体安排、任务分配、抽样检验要求、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检验报告送达以及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明确,并根据相关业务处室需求,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针对“4+7”国家药品采购试点品种、基本药物、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部署开展专项抽检。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是北京市依法设置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法承担药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包材、洁净区(室)、药用辅料、医疗器械等质量检验(抽验、委托检验、进出口检验)与技术仲裁检验;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承担新药及新医疗机构制剂的技术复核工作等。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财综〔2017〕2059号)关于“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中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将项目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故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章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目前,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的唯一市级药品检验机构,故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4-01 00:00至 2019-04-08 00: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袁林,联系电话:010-5559241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联系人:纪芳, 联系电话: 010-83979612 )。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经费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1)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经费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doc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经费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doc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经费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