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 市级单一公告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采购追加“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项目资金单一来源公告

2018-11-13
字号: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请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追加“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项目资金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万方荣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幢B1-1385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
联系人:董琛,
联系电话:6223137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追加“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项目资金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10-8288481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的工作要求,拟举办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活动邀请京津冀三地及运河流经省市非遗代表性项目进京展示、展演、交流,集中展现京津冀三地及运河文化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弘扬文化内涵,彰显文化自信。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传承相关的宣传展示活动。活动将以传统文化元素为主进行统一设计,遴选传统戏剧、传统技艺、民俗等十大类别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展示、展演。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项目服务内容包括 (1)承接活动设计、制作、施工、布展等工作,主要包括:展示设计方案规划、空间布局规划、参展路线规划,展墙、景观制作、场景模拟等具体施工,海报、宣传册等平面图像、文字、标识、导览系统等设计制作,现场展示视频、资料的编辑制作工作等。(2)承接活动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办理事宜。(3)承接现场志愿者的组织、培训、管理等工作;活动现场的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拍摄、整理、制作工作。4)投标人中标后需作为独立乙方与农展馆签订展览服务协议,对接场租、现场安保、场地服务等相关事宜。 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展商不断增加,时间紧张、任务量大,需追加部分经费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万方荣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幢B1-1385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论证意见

专家名单

工作单位

职称

1

“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参展商不断增加,内容需保持原有设计风格和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此次增加金额92.06203万元未超过项目金额1192.9万元的10%建议建设此项目的供应商使用原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周岚

中盐集团有限公司

高工

2

  1. 单一来源采购标的与原项目一致且配套,需从原供应商添购的保证项目整体质量和进度。
  2. 金额未超过原项目的金额的10%。
  3. 项目对京津冀融合发展影响巨大。

结论:建议按单一来源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熊文砚

北京中睿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高工

3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满足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为保证项目期限内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缪宇鹏

北京市气象信息

中心

高工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14日至 2018年11月20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文化局(联系人:张立明,联系电话:62216688-4231),以及使用单位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联系人:董琛, 联系电话:6223137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签到表及论证意见.pdf;

 

 

                                            2018年11月13日

 

 

签到表及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