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医疗站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清河东路1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0265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医疗站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鑫国,
联系电话:010-65173261、65173011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1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1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清河东路1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1 | 李保伟 | 职 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武警总医院 |
姓 名2 | 卢东生 | 职 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友谊医院 |
姓 名3 | 许慧 | 职 称 | 主任技师 | 工作单位 | 煤炭总医院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1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13日至 2018年11月19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联系人:宗老师,联系电话:010-82202658),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0265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签到表.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pdf;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