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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采购北京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单一来源公告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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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10-64081818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联系人:胡成、白辰,
联系电话:010-84045694、010-84045683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与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匹配的人才队伍,2017年10月,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在北京地区开展北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技能竞赛活动设想,得到了市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也获得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热情帮助,同年列入北京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实施项目。2018年1季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先后征求了局相关业务处室意见,5次到市人社局与专技处、技能建设处以及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全面掌握了全国印刷、发行、放映员、接线员等竞赛活动情况,到50余家企业调研需求,召开专家研讨会、论证会5次,听取了业内100余名专家意见,组成了50名的专家团队,组建8个前期竞赛工作组,撰写并完成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技能竞赛的《可行性报告》《组织方案》《实施方案》《媒体发布与宣传方案》《裁判人员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求》《参赛纪律》等竞赛文件,对十个竞赛项目的规模、流程、规则、方法和技术逐一研讨,并7易其稿,先后完成了出版物发行员、有线电视接线员、平面设计、电子书编创、游戏竞技审读、动漫创意制作、新媒体编辑业务等分项竞赛《竞赛规则》《组织方案》《实施方案》等21个文件的编制工作,编制了竞赛预算方案。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2018年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重点开展印刷行业技能竞赛和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本项目是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关于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北京市持有该证的只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一家,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的从业人员全部聚集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及各分公司。同时,全国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职业技能竞赛是人社部批准的国家级二类赛事,自2014年举办之初(每二年举办一届),北京初赛赛区的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均由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承担,选拨的选手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熟悉全国竞赛规则,知晓竞赛流程,具备大型竞赛活动组织经验,能够保证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柴燕瑛

北京世纪凌霄国际展览公司

总经理

卢放鸣

北京邮电大学

高工

 
专家论证意见:

本服务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服务需求无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关于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要求,北京市持有该证的只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一家,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的从业人员全部聚集在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及各分公司。同时,全国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职业技能竞赛是人社部批准的国家级二类赛事,自2014年举办之初(每二年举办一届),北京初赛赛区的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均由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承担,选拨的选手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熟悉全国竞赛规则,知晓竞赛流程,具备大型竞赛活动组织经验,能够保证北京市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能竞赛的安全顺利进行。

        本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06日至 2018年11月13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010-64081818),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10-64081818)。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及姓名、工作单位、职务.pdf;

    2、其他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pdf;

 

 

                                            2018年11月6日

 

 

专家论证意见及姓名、工作单位、职务.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