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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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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
联系人:姜建财,
联系电话:6308751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有线电视专项宣传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65244876、65915024、6569970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切实提升广大北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首都社会文明程度,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进而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切实提升广大北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首都社会文明程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18年继续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进而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项目的承接供应商需拥有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并且具有独立的广播电视网络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告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等资源。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超过500万户,且其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可全天24小时在其独有的【回看】、【点播】、【综艺】平台上持续播出公益广告,年曝光量约10亿次。综上,为落实该项公共服务工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唯一性地位。只有依托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视资源才能充分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故该项目只能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姓  名

王轲平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央电视台

论证意见

本项目的承接供应商需拥有丰富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并且具有独立的广播电视网络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等资源。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为落实该项公共服务工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唯一性地位。故该项目只能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2:

姓  名

姜斌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中央电视台

论证意见

本项目需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进而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为落实该项公共服务工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唯一性地位。故该项目只能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3:

姓  名

黄薇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国家广电总局电影频道

论证意见

本项目需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电视播出平台,并可全天24小时联系播出公益广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网络运营商。为落实该项公共服务工作,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唯一性地位。故该项目只能向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9月20日至 2018年09月2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姜建财,联系电话:63087511),以及使用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联系人:姜建财, 联系电话:6308751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743单一论证意见.pdf;

    2、其他附件;

    (1)743有线电视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初版.pdf;

 

 

                                            2018年9月20日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BJJQ-2018-743

采购项目内容: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资源进行公益广告专项宣传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月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8年0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袁林、8854936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以及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cjq.net/)发布。

743单一论证意见.pdf

743有线电视专项宣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初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