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市级政府采购公告 -> 市级单一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公安电子政务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9-19
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电子政务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1207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人:谢警官 ,
联系电话:65223229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电子政务系统运维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豫、刘倩,
联系电话:010-65173261、65173011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电子政务系统运维提供优质服务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08月1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该项目于2018年08月24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更正公告,延长了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述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1207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工作单位

汪小虎

高工

国家信息中心

郝宗伟

高工

中办信息中心

闫怀志

副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

论证意见

本项目于2018年08月17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该项目于2018年08月24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更正公告,延长了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只有1家投标人(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上述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经论证,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歧视性与倾向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9月20日至 2018年09月27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公安局(联系人:谢警官 ,联系电话:65223229),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联系人:谢警官 , 联系电话:6522322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签到表上传.jpg;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专家意见.pdf;     (2)专家意见(闫).jpg;

 

 

                                            2018年9月19日

 

 

签到表上传.jpg

专家意见.pdf

专家意见(闫).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