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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采购市科研院2018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理化中心人才专项)单一来源公告

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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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申请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市科研院2018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理化中心人才专项)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第三包:北京永圣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路颐西庄园东H16;第四包:北京鑫葆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海博写字楼A座310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
联系人:汪雨,
联系电话:010-6841965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市科研院2018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理化中心人才专项)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北科博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4949146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本项目“市科研院2018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理化中心人才专项)”,为2018年度北京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主要目标为培养和汇聚更多的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带动科研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从而为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本次拟采购的耗材主要用于开展本项目人才培养的科研实验工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我公司于2018年07月19日分别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获取第3包和第4包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为1家。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第3包只有北京永圣气体科技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第4包只有北京鑫葆海商贸有限公司1家投标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第3、4包均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特此公示。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第三包:北京永圣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路颐西庄园东H16;第四包:北京鑫葆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海博写字楼A座310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市科研院2018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理化中心人才专项)”项目的第3包和第4包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第3包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永圣气体科技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第4包只有1家投标人“北京鑫葆海商贸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

   经论证,原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中无倾向性与歧视性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第3包和第4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杨啸涛

中国地质科学院

研究员

2

吕雪飞

北京理工大学

副教授

3

叶能胜

首都师范大学

副教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9月04日至 2018年09月10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刘思扬,联系电话:010-68436462),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联系人:汪雨, 联系电话:010-6841965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1、专家意见表(18125).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1、专家意见表(18125).pdf;

    3、其他附件;

    (1)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8125).pdf;

 

 

                                            2018年9月3日

 

 

1、专家意见表(18125).pdf

1、专家意见表(18125).pdf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81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