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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丰台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公告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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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丰台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村746号3012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10-5281200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丰台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介),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10-88358116转877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丰台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2、项目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岳各庄村3、预计总投资:128亿元4、采购内容:确定丰台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进行融资。(二)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1、服务项目概况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岳各庄村及靛厂村附近。项目东至万丰路与六里桥相接,南至京石高速,西至小屯村,北至万寿路街道办事处。总占地面积为77.12公顷,涉及居(农)民约6510人、单位89个,涉及腾退建筑面积约46.44万平方米,对接安置房套数约5100套,总投资约128亿元。2、服务项目范围购买涉及的下述服务:(1)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征地拆迁服务;(2)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公益性基础设施服务;(3)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筹集服务。3、服务项目期限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服务的期限为15年。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是2016年第一批市政府批准的市属国有企业对接帮扶四环内实施难度较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市、区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2016年8月,区政府按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授权相关规定,通过委托授权方式确定住总集团下属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自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以来,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改造资金筹集、安置房建设、入户摸底调查、搬迁补偿政策制定等方面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为确保该项目改造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现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服务的承接主体。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村746号3012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本项目为岳各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其本身具有特殊性,根据采购人陈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原因客观、真实,理由充分、具体。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是住总集团下属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先期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改造资金筹集、安置房建设、入户摸底调查、搬迁补偿政策制定等方面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为确保该项目改造后续工作的连续性、可施性,并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角度考虑,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实施。

论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魏立伟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2

成桂芝

北京谊创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3

徐根青

北京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7月06日至 2018年07月1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联系人: 姚先生,联系电话:010-63892506),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12号,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10-5281200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论证意见.pdf;

 

 

                                            2018年7月6日

 

 

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