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正面清单编制研究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营房中街5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人:王海华,
联系电话:010-6845104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正面清单编制研究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联系人:李炳勋、张超、谢师艳,
联系电话:010-62688241、62686382、6268822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月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形成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地方性法规。《若干意见》同时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功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北京市生态生态保护红线正面清单,是开展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本项目根据《若干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京政办字[2017]27号)等相关文件,研究编制不同类型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正面清单,为构建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及配套政策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供支撑。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4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仅有一家供应商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拟向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特此公示。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营房中街5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经论证,招标文件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规范、具体。
鉴于截至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本项目仅有一家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情形,须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郭世文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职称:副研究员
专家姓名:陈琪 工作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职称:副教授
专家姓名:王艳 工作单位: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5月15日至 2018年05月2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王海华,联系电话:010-6845104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联系人:王海华, 联系电话:010-6845104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生态红线专家论证.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生态红线专家论证.pdf;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