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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采购北京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业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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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业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营房中街59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联系人:王海华,
联系电话:010-6845104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业务服务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联系人:李炳勋、张超、谢师艳,
联系电话:010-62688241、62686382、6268822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近年来,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为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2017年,环保部发布《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环规生态[2017]3号),要求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常规化的遥感监测并进行实地核查,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水平。此外,为规范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北京市环保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京政发[2016]37号),指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范围和功能区的评审工作。梳理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相关评审程序、制度,是保护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上相关文件,本项目一方面建立规范的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评审制度,优化工作程序,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实现自然保护区人为干扰实地核查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8年4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布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仅有一家供应商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购买了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递交了投标文件。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拟向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特此公示。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营房中街59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经论证,招标文件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规范、具体。
鉴于截至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本项目仅有一家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情形,须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郭世文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职称:副研究员

专家姓名:陈琪    工作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职称:副教授

专家姓名:王艳    工作单位: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5月15日至 2018年05月2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王海华,联系电话:010-68451043),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联系人:王海华, 联系电话:010-68451043)。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pdf;

 

 

                                            2018年5月15日

 

 

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pdf

自然保护区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