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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采购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举办场地单一来源公告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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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申请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举办场地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展览馆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3087636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举办场地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泳岐,
联系电话:8518851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举办场地需求为进一步搭建社会公益服务展示、合作、交流、对接平台,在连续三届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拟于2018年9月份继续举办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以现场进行展览展示、互动交流、观摩体验、资源对接等形式为主,充分展示全市社会公益成果、宣传社会公益理念。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在连续三届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拟于2018年9月17-21日举办第四届“北京社会公益汇”。本项目的基本采购需求为:场馆需求面积为7000-8000平米,可分为3-4个展厅,展厅之间要相互连接,不能独立存在。场馆内适合搭建主舞台(连同观众席约1200平米),主要进行机构路演、项目推介、志愿者招募、公益产品拍卖、公益演出等,并举办简短的启动仪式。场馆适合搭建6个左右特装展位(每个约40平米),搭建180个标准展位(2*3米)。目前市内各主要展览场所的情况是,全国农业展览馆一号厅、三号厅面积约3000多平米,但独立存在,没有连接在一起;11号厅面积在12000平米,不能分割租赁。国家会议中心9月份展馆没有档期,且场地租金较贵,询价每平米30元左右。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国展)举办展览每年都固定档期,9月份已满;且展馆面积太大,各种商业性展览比较杂多。北京展览馆在9月17-21日有档期,时间上符合;共有6个展厅在此时间可用,面积为10000平米,可以分租其中3、4、7、12展厅,面积7014平米,面积上可充分满足需求,且展厅布局较好,相互联接,既为一体,又适合区分展区进行展示;12展厅适合搭建主舞台和特装展位;北京展览馆靠近市中心,交通便利,周边人气旺盛;北京展览馆公益性的展览比较多,与本项目特点相近。因此,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展览馆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展览馆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李保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光明日报社

论证意见

根据上述采购需求和调研情况看,本项目属于公众型、中小型公益类展览交流活动,有其特殊性,不同于商业性、专业性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展览,确实需要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和较高知名度的展览场所吸引公众参与,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

本市内实际上也仅有上述几家场所从展览面积和交通便利性上符合项目要求,但存在档期、布局等问题无法适应项目要求。因此,本项目采购特点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展览馆采购。

专家1:

专家2:

姓名

熊万里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齐联众星科技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1、上述需求,数据完整可行;

2、依据需求要求,考察市场并分析各场馆特点,只有北京展览馆符合需求且本项目采购特点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应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展览馆采购。

专家3:

姓名

常瑞

职称

副教授

工作单位

北京印刷学院

论证意见

1、项目性质:为保证项目内容的完整展示,需展馆各厅连续

2、需要交通便利,利于广大群众前往,达到展会公益宣传的效果;

3、展馆前期经验:展馆必须具有多年长期办展经验。

鉴于此只有北京展览馆满足该项目需求。

依据采购的特点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展览馆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5月15日至 2018年05月21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3087636),以及使用单位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3087636)。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5.14.pdf;

    2、其他附件;

    (1)单一来源公示20180514.pdf;

 

 

                                            2018年5月14日

 

 

专家论证意见5.14.pdf

单一来源公示201805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