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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采购北京体育宣传经费(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经费)单一来源公告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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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体育局申请北京市体育局北京体育宣传经费(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经费)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体育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
联系人:庄洁,
联系电话:87244807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体育宣传经费(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经费)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一鸣、钱仁刚,
联系电话:65173825、65699122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升科学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同时大力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文化,在全市范围内有效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工作,营造首都良好的健身氛围,拟采购此项目。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全民健身栏目需要针对北京地区传播科学健身知识和理念,展现北京市民群众运动健身风采,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文化,介绍和深挖北京传统体育项目精髓,更好地服务首都市民。本项目需设计制作48期以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节目,定时在体育频道“健身圈”等栏目播出,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故只能从满足此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北京电视台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在北京地区具有最广泛的受众群体,且收视率一直维持在北京地区前列,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首都市民百姓都具有广泛的关注度。故可利用北京电视台独特的媒体资源优势,增加群众参与感和荣誉感,展现北京群众体育工作的突出成果,宣传科学健身理念和正确健身方式。特别是《北京新闻》《天天体育》等栏目,能够对于重大群体活动进行重点、实时宣传报道。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非常关注全民健身,从最初创办的《京城健身潮》到后来的《快乐健身一箩筐》再到现在的《健身圈》,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节目一直深受广大北京观众的欢迎,获得了很好的收视和口碑。因此北京电视台是宣传北京市群众体育工作、报道全民健身活动的最佳宣传渠道,并且能够更好的服务首都市民,满足北京地区特殊要求,同时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要求,鉴于北京电视台的在北京地区的独特影响力和绝对专属优势,满足此特殊要求,故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电视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赵兴玉

高工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宫宝文

高工

北京市通州区广播电视中心

高冬梅

高工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全民健身栏目需要针对北京地区传播科学健身知识和理念,展现北京市民群众运动健身风采,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文化,介绍和深挖北京传统体育项目精髓,更好地服务首都市民。本项目需设计制作48期以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节目,定时在体育频道“健身圈”等栏目播出,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故只能从满足此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处采购。

北京电视台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在北京地区具有最广泛的受众群体,且收视率一直维持在北京地区前列,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首都市民百姓都具有广泛的关注度。故可利用北京电视台独特的媒体资源优势,增加群众参与感和荣誉感,展现北京群众体育工作的突出成果,宣传科学健身理念和正确健身方式。特别是《北京新闻》《天天体育》等栏目,能够对于重大群体活动进行重点、实时宣传报道。

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非常关注全民健身,从最初创办的《京城健身潮》到后来的《快乐健身一箩筐》再到现在的《健身圈》,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节目一直深受广大北京观众的欢迎,获得了很好的收视和口碑。

因此北京电视台是宣传北京市群众体育工作、报道全民健身活动的最佳宣传渠道,并且能够更好的服务首都市民,满足北京地区特殊要求,同时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要求,鉴于北京电视台的在北京地区的独特影响力和绝对专属优势,满足此特殊要求,故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4月23日至 2018年04月27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体育局(联系人:庄洁,联系电话:87244807),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体育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联系人:庄洁, 联系电话:87244807)。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220专家论证意见.pdf;

    2、其他附件;

    (1)北京体育宣传经费(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经费)单一来源公示公告.pdf;

 

 

                                            2018年4月20日

 

 

220专家论证意见.pdf

北京体育宣传经费(全民健身工作宣传经费)单一来源公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