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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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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10-65223229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修海龙,
联系电话:010-63988670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因工作需要需租用27个机柜用于项目设备部署。现有租用机柜及部署设备位于北京移动雍和宫机房内。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此次采购为租用27个机柜用于项目设备部署。由于项目特殊要求,只能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此公示。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白云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程秀权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核集团

姓名

王恃东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

论证意见:

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经专家论证:由于项目特殊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1月12日至 2018年01月18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公安局(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10-65223229),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10-65223229)。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意见—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IQ1007.pdf;

 

 

                                            2018年1月11日

 

 

专家意见—北京市公安局第十二总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IDC业务租用合同(Y59)项目IQ10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