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罚没烟花爆竹装卸运输储存销毁劳务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1610-HXTC-IQ1227
3、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翔,010-65223229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修海龙、成歌 电 话:010-57019602、 010-63988670 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修海龙、成歌
6、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日
7、变更事项:
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拟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调整如下:
1、 第一章(第四页)“(4)投标人须具有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为“(4)投标人须具有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2、 第一章(第五页)“(7)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变更为“(7)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第二章(第七页)“9.1_*7-9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变更为“9.1_*7-9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第三章(第十四页)“*7-9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变更为“*7-9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第九章(第五十一页),“*7-9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变更为“*7-9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第九章(第六十页),“*7-9市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变更为“*7-9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本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相关事宜,并在收(看)到本通知后加盖公章回传至010-63968553。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