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九所锅炉购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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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九所委托,对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九所锅炉购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招标人将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邀请三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九所锅炉购置

  二、项目编号:2016ZCZB256

  三、项目概况:

  采购预算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RMB365200.00元),超过该财政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数量:2台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用途:锅炉购置采暖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锅炉购置进行采暖使用。

  四、招标人:北京市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九所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电  话:010-67162911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富瑞苑大厦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联系人:樊静

  电  话:18311379257          

  传  真:010-67123389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公告期限: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8日

  递交资料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资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评审方法和标准:招标采购单位从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将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进行装订并且密封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过时不予受理。资质证明资料包含下述内容(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单位企业及人员基本情况(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员、团队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缴纳记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壹年的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内容格式自拟);

  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本资格预审公告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3日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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