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音乐学院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高精尖中心-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市级)(16)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高精尖中心-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市级)(16)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6-03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际阳、叶子青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2/5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4887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际阳 010-63905972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国音乐学院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高精尖中心-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市级)(16)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配合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各方向建设完成相关视频、宣传片、纪录片的拍摄和制作工作。预算金额为70万元人民币。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投诉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1日前每日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包括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4:00 至 2016年11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上发布。
1、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2、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zjy@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72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际阳
购买标书款及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际阳、叶子青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72/596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