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幼保健院申请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儿童疾病与保健管理项目(代报老年与妇幼卫生处项目)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3号,甲3号9层甲3-901,901-03至901-07、901-10至901-22室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
联系人:孔元原,
联系电话:010-52275314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妇幼保健院儿童疾病与保健管理项目(代报老年与妇幼卫生处项目)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佳义、李艳君,
联系电话:010-62108146/8111,010-82467947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采购内容:物流递送服务 项目预算:245万元人民币采购说明:北京妇幼保健院作为北京市妇幼三级网络的市级单位,先后承担了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免费筛查、0-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等项目。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每周一、周四从全市16个区的145家助产机构(详见附件一)接收足跟血标本后,当日14点前送到相应的各区级妇幼保健院,每周二、周五从全市16个区(共17家妇幼保健机构)接收足跟血标本后,当日14点前送到北京妇幼保健院(遗传代谢病筛查标本)及各筛查机构(耳聋基因筛查标本)。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7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共有两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名单如下: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分,本项目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经专家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技术需求及评标办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技术需求细致明确,没有指向特定的投标人,不存在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目前,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3号,甲3号9层甲3-901,901-03至901-07、901-10至901-22室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王雯 | 北京工商大学 | 副教授 |
郎茂祥 | 北京交通大学 | 教授 |
王成林 | 北京物资学院 | 教授 |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7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共有两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名单如下: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至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分,本项目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经审核认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技术需求及评标办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技术需求细致明确,没有指向特定的投标人,不存在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6月17日至 2019年06月24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10-83970570),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妇幼保健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联系人:孔元原, 联系电话:010-52275314)。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专家单一来源论证意见扫描件.pdf;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招标文件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2)招标情况说明扫描件.pdf;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