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申请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环保资金_机动车油气油品摸底抽查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北二巷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 联系人:肖宇, 联系电话: 010-8785605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环保资金_机动车油气油品摸底抽查项目 HCZB-2019-ZB0124-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雅彬, 联系电话:010-63509799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该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载了招标公告,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至购买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6:30止,本项目第一包有3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9:30,第一包有1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因第一包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本项目第一包作废标处理。并经专家审核、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没有不合理条款,技术需求部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内容,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废标公告,为保证项目采购顺利进行,第一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特此说明。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载了招标公告,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至购买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6:30止,本项目第一包有3家供应商购买了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9:30,第一包有1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因第一包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本项目第一包作废标处理。并经专家审核、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经专家论证,没有不合理条款,技术需求部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内容,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于2019年4月1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废标公告,为保证项目采购顺利进行,第一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特此说明。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北二巷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1 | 专家姓名 | 刘玉龙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科院物理研究所 | |||
2 | 专家姓名 | 朱希洪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 | |||
3 | 专家姓名 | 朱卫东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 | |||
专家论证意见 | 本项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岐视性和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建议将本项目第一包转变为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第一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05-07 09:00至 2019-05-14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10-88549364),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联系人:肖宇, 联系电话: 010-8785605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专家审核.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1) 专家审核.pdf
(2) 代理公司说明.jpg
3、其他附件;(1) 单一公示.doc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