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区级政府采购公告 2018-04-26
[西城]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购买服务开展消防宣传大培训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购买服务开展消防宣传大培训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购买服务开展消防宣传大培训的项目

项目编号: CEITCL-BJ18-180306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10170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伟路南巷5号院

联系方式:010- 8319741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150101702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营业执照中包含安全培训或救援培训或消防培训等类似培训经营范围。(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4)财库〔2016〕125号中“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6)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器材。(7)参与培训的机构应具有与培训规模和培训专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员队伍,教员应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的培训资格,且专职教员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专兼职教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其中一项: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5年以上防灭火工作的转业退伍官兵或通过公安消防部队岗位资格考试的;取得人社等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应急救助类资格证或具有消防专业毕业证书的;或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的;从事消防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6日 10: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楼(小街桥西北角)817室获取本项目的《标书购买记录表》,填写完毕后到七层财务前台缴纳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8层第二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

 

 

培训-招标公告.doc

打印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