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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镇域国土空间巡查管控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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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1011423210200009493-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镇域国土空间巡查管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盛华宇(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内)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区26号五层512室

中标金额:23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盛华宇(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内)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F区26号五层512室 91110107MA01YF1HX4 23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中盛华宇(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镇域国土空间巡查管控项目(二标段) / 1 236万元 236万元 (1)甲方委托乙方为十三陵镇19个村(万娘坟村、德陵村、永陵村、景陵村、长陵村、老君堂村、下口村、上口村、东水峪村、大岭沟村、泰陵村、锥石口村、碓臼峪村、果庄村、德胜口村、麻峪房村、康陵村、燕子口村、石头园村)提供土地巡查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甲方指定区域内的土地巡查工作,每天24小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时立即上报甲方,并采取合法手段规劝行为人,直至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除;(2)严格控制并拆除镇域范围内新增违法违规利用土地建设项目;(3)严控镇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不被非法占用;(4)严控镇域范围内砂石等矿产资源不被非法盗采;(5)严控镇域范围内渣土车辆遗撒、运输现象;(6)针对可能发生的历史遗留违建、如浅山区违建等,根据甲方要求配合进行拆除清运维稳等工作;(7)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违法建设,采取合法手段规劝行为人,确保其不再建设,并配合甲方逐步予以拆除;(8)参与、配合甲方指定的疏解整治促提升、墓地违法占地、侵占河道、乱倒建筑垃圾、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安全维稳、突发应急处置等巡查、联合执法行动;接到甲方前述行动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到达现场,积极完成行动任务;(9)当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时,配合镇政府做好减少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等工作;(10)做好镇域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对镇域各村、各施工工地裸露地面苫盖降尘等进行监督、整改;(11)对镇域内无证无照售煤行为及劣质燃煤的运输予以制止;(12)对镇域内的“三烧”行为及时制止;(13)完成负面清单和涉污产业的清理工作;(14)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对非法排污单位进行监管;(15)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临时部署的各项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为十三陵镇19个村(万娘坟村、德陵村、永陵村、景陵村、长陵村、老君堂村、下口村、上口村、东水峪村、大岭沟村、泰陵村、锥石口村、碓臼峪村、果庄村、德胜口村、麻峪房村、康陵村、燕子口村、石头园村)提供土地巡查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甲方指定区域内的土地巡查工作,每天24小时巡查,发现违法行为时立即上报甲方,并采取合法手段规劝行为人,直至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除;

(2)严格控制并拆除镇域范围内新增违法违规利用土地建设项目;

(3)严控镇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不被非法占用;

(4)严控镇域范围内砂石等矿产资源不被非法盗采;

(5)严控镇域范围内渣土车辆遗撒、运输现象;

(6)针对可能发生的历史遗留违建、如浅山区违建等,根据甲方要求配合进行拆除清运维稳等工作;

(7)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违法建设,采取合法手段规劝行为人,确保其不再建设,并配合甲方逐步予以拆除;

(8)参与、配合甲方指定的疏解整治促提升、墓地违法占地、侵占河道、乱倒建筑垃圾、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安全维稳、突发应急处置等巡查、联合执法行动;接到甲方前述行动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到达现场,积极完成行动任务;

(9)当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时,配合镇政府做好减少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等工作;

(10)做好镇域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对镇域各村、各施工工地裸露地面苫盖降尘等进行监督、整改;

(11)对镇域内无证无照售煤行为及劣质燃煤的运输予以制止;

(12)对镇域内的“三烧”行为及时制止;

(13)完成负面清单和涉污产业的清理工作;

(14)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对非法排污单位进行监管;

(15)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临时部署的各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连清、姚建光、刘俊峰、王保强、马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8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胡庄泰胡路2号        

联系方式:马工,010-89761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3层            

联系方式:侯工,010-89780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  010-89780992

国土空间巡查管控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9.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