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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斋堂镇马栏村灾后恢复重建局部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供配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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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斋堂镇马栏村灾后恢复重建局部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供配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4210200009857-XM001

项目名称:斋堂镇马栏村灾后恢复重建局部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供配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3281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3.3281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斋堂镇马栏村灾后恢复重建局部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供配电)

203.328121

1

斋堂镇马栏村灾后恢复重建局部异地安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供配电)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 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22至2024-10-28,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线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在以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办事事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11-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凡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韩雪,010-698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门城永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1号            

联系方式:董杨,60863865-8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杨

电 话:  60863865-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