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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医疗设备采购-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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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医疗设备采购-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139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医疗设备采购-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项目

预算金额:356.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

包号

供货内容

供货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医疗设备采购-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项目(第一包)

第一包

供货内容为CT 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北京市顺义区

280

280

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医疗设备采购-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项目(第二包)

第二包

包括1、口腔科:根管治疗设备、洁牙机、口腔压力蒸汽灭菌器;2、综合科病房及妇科:防褥疮床垫、离心机、输液泵、雾化吸入器、注射泵、妇科电动检查床;3、健康管理科、综合科:血压计(自动)、非接触眼压仪;4、康复科:盆底康复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北京市顺义区

76.3

76.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和第二包: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15 至 2023-11-21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开标要求:

5.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5.2投标人需随时留意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政策或通知,以免影响投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卫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方式:宋佳兴/刘亚男,010-64566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西侧仓上小区商业服务楼2号            

联系方式:戴美娟,010-61402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美娟

电 话:  010-6140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