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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第三幼儿园2023年新建园开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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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第三幼儿园2023年新建园开办-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08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321020001133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第三幼儿园2023年新建园开办-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3247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3243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幼儿园现有的信息化设备的基础上,以正常保障开学为主要前提,对现有的监控系统进行改造,达到全园无死角;同时增加其他各个信息化系统,包括监控系统、阳光餐饮、广播系统、电话系统、网络系统、多功能厅系统等,达到北京市大兴教委信息化教学需求,保障新园投入使用;所有设备均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有产品合格证。设备安全符合安装规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属行业为:(十一)信息传输业或(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22至2023-09-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0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41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0-0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4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2.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转载无效,其他媒介了解项目信息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无关,特此声明。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

(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供应商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在此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否则没有资格参与磋商。

3.5 编制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导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下响应,如无法导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地点线下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采育第三幼儿园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满庭春小区南侧        

联系方式:裴如磊,010-8028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412室            

联系方式:王纬地,010-56442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纬地

电 话:  010-5644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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