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
项目编号:BJYM18GC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524749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马老师010-698446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先生、赵先生010-524749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1层21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永定河滨水森林公园工程
数量:1(3个标段)
简要要求:
完成位于门头沟区永定河西岸,总面积约61.4公顷的以下施工任务
第一标段:北至侯庄子桥,南至西长安街延线,西至规划商业用地及西六环路,东至滨河公园景观大道,面积15.03公顷;
第二标段:北至西长安街延线,南至莲石湖西路,西至西六环路,东至滨河公园景观大道,面积33.76公顷;
第三标段:北至莲石湖西路,南至西峰寺沟,西至西六环路,东至滨河公园景观大道,面积12.63公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职务,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一个15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适用); 3.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至少一个26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第三标段适用);3.6 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 在招标代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登记且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95.002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09:3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1层2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1层2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5个工作日
注:
1.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限中其中一个标段。本项目评审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投标人已在之前评审中排名第一,之后评审将不在作为中标候选人。
2.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工期:440日历天。
3.项目预算:9295.002186万元(第一标段:2129.732941万元;第二标段:2466.519345万元;第三标段:4698.7499万元)。
4.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开展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支持自主创新,但不专门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