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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

项目编号:BJJF-2018-4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

项目联系电话:67169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露010-826537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010-671697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姓名

徐勃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

姓名

仲维昆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市环境卫生协会

姓名

安志和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论证意见: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运行后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为此,就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选择飞灰处置企业的招标方式进行了论证。具体意见如下:

一、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49类危险废物中,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被列入第十八类危险废物。飞灰的收集、贮存、处置过程必须取得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只能在本地区行政区范围内进行(以省级单位),不得运出行政区外处置。

三、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市环保局指定的危废处理单位,也是唯一能够满足该项目年处理飞灰2.7万吨飞灰能力要求的企业,具备实施的可行性。

  • 综上所述, 鉴于目前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只有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完全处置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产生的飞灰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为此,建议本项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8年4月2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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