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地区30座公厕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ZWJ30-2018-141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琳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6644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地区30座公厕品质提升工程
原公告地址: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1)原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24日9:00-2018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现延期为:递交时间:2018年7月31日9:00-2018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
(2)原磋商时间:2018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现延期为:2018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磋商文件的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第二标段:9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变更为:第一标段:9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8日-2018年11月6日;第二标段:9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2018年8月8日-2018年11月6日。
(4)磋商文件第20页:20.1┄┄。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
变更为:┄┄。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为保证磋商进度,各供应商应做好充分准备,配合磋商现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完成在磋商现场的解答和再次报价。如进行再次报价,磋商总价需现场签字确认。再次报价的可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先提供电子版留档,并于磋商会议次日(16:00前)将纸质版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送达磋商会议地点。
注:在磋商小组未提出其他变更的情况下,除报价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内容不允许变更,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中“2018年农村地区30座公厕品质提升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澄清及修改函。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 010-8365627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1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沙琳倩 15710007519、63366447